加强农村资产管理与立法工作
2000年12月11日陕西日报讯:我省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诸如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、集体资
产权属不清、集体资产运营不规范问题,使农村集体资产在经济发展中难以发挥积极作用。12月9日,在
在西安召开的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提出,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与立法工作,应
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。
近年来,我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长,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正在发生可喜变化,据了解,目
前我省以农产品为原料的“龙型”乡镇企业有近4000户,从业人员11万余人,总产值近100万元,全省农村
各类市场已发展到2000多个,2000年我省乡镇企业总产值预计2170亿元,其中工业总产值1280亿元,占到全
省工业总产值的50%,农村社会总产值的80%和农民收入的43%都来自乡镇企业。
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枢机在会上说,为了更好地维护集体和农民战的合法权益,围绕农业结构略性
调整进行的地方立法工作,要避免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权力通过立法予以确认,防止和克服地方立
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,切实保障和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及权利和义务的均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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