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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农业部药检所要清理临时登记的农药

 

  近日,农业部药检所宣布要对临时登记累积有效期超过4年的农药产品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。这次整顿由药检所统一组织,各省药检所进行农药登记初审。药检所还将组织对有关产品的统一登记试验,以帮助有关企业通过正式登记。 
  此次被清理的农药都是在1999年7月23日以前取得临时登记的,其类别是:原药和制剂都属临时登记状态的;原药已正式登记,制剂、使用范围和方法为临时登记的;首家已取得正式登记的仿制农药。本次清理的具体农药品种为:三唑酮、异丙隆、多菌灵、杀虫单、氯氰菊酯、三唑磷、吡虫啉、哒蟥灵、甲拌磷的原药、制剂(含混配制剂)。 
  本次清理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处理的方式进行。整个清理工作将在 2003年12月30日前完成。凡参加统一组织登记试验的有关企业,须提交农药清理登记试验申请;自己组织的登记试验,也须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备案。上缴资料的最后期限是今年5月20日。 
  药检所对本次整顿的要求是:一、企业自愿参加,药检所已对每种农药(有效成分)的登记试验提出了详细要求。二、企业可以参加药检所的统一登记试验,也可以自己组织完成有关登记试验。三、准备进行登记试验的生产企业,其产品的临时登记有效期可续至2003年12月30日;其它的农药临时登记证累积有效期满4年,不再办理续展登记。四、凡未办理农药原药登记的生产企业,需补办原药登记手续,再参加登记试验。五、制剂生产企业,须提供所用原药的来源证明(已取得原药登记的企业授权其使用的证明),否则不再受理临时登记、正式登记申请。六、凡在1999年7月23日以后取得临时登记的农药,其生产企业可着手准备申请正式登记和变更登记所需资料。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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