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项目名称: | 西安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|
| 项目单位: | 西安市长安区环卫局 |
| 项目内容: | 长安地处西安南郊,有着独特的地理优势、资源优势、环境优势,随着长安郭杜工业园和西高新长安科技产业园大学城的兴建,城区人口急剧增加,建城区面积逐步扩大,排放生活污水量日益上升,未经过处理排入地表水体,污染防治势在必行。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及“西安市长安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”要求,急需建设功能齐全、设备先进,污水处理能力超前的污水处理厂势在必行。 1、建设规模:日处理污水量10万吨/日,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/日 工程投资:2亿元人民币(含配套管网建设及回用水深度处理) 工程占地:150亩 服务人口:50万人 污水指标:COD400mg /| BOD230mg/ | SS220mg/ | TN40 TP15mg /| 出水指标: COD<60mg/ | BOD<20mg/ | SS<20mg /| NH3_N<15mg/ | TP<0.5mg/| 污水处理厂是一项环保工程,建设的目的是集中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,改善周边环境,进而改善渭河水质,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。污水厂的排水水质符合渭河水体功能对接纳污水水质的要求,即达到GB8978-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及《渭河水系(陕西段)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DB61-224-1996)中的一级标准,并满足CJ3025-93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》要求。 2、经济效益分析: 1)直接由给水收取排污费,按西安市公用设施收费价准0.45元/吨计算,排污费的5万吨×365日×0.45元=831万元。 2)利用处理后的污水灌溉农田,收费每亩按20元计,可灌溉农田6万亩,每年4次,即:6×20×4=480万元。 3)处理后的污水再利用1回按废水经处理后工业再利用按每1万吨计算,水价按西安市水价1.5元/吨计算,利用率70%,年收入为1×1.5×70%×365=383.25万元。 年终回报831万元+480万元+383.25万元=1794.25万元 扣除各种费用水处理费5万吨为280万元,设备维修费300万元,年终回报1794.25-580=1214.25万元 合作方式:合作、独资。 |
| 投资额:(人民币万元) | 700000 |
| 联系方式: | 联系人:陈 鹏通信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环卫局邮政编码:710100 电话:5292391 |